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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转型医药园,苏州市出台医药产业园区及重点监测点培育管理办法

2021年,《苏州市医药产业园区及重点监测点培育管理办法(暂行)》(苏府办〔2021〕46号)正式发布,旨在推动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医药(器械)园区(示范),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的医药(器械)园区(培育)和若干个医药绿色制造园区,以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向集群发展。

苏州市医药产业园区是指以医药、器械研发制造及产业配套为主导产业,已集聚或规划集聚相当数量的企业,具有明确的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产业集聚区。依据发展程度和产业定位分为医药产业园区(示范)、医药产业园区(培育)、医药产业园区(绿色制造)三个类别。其中,医药产业园区(绿色制造)是指:参照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要求,区内企业、项目以原料药或工序工艺涉及化学反应的医药和相关产品研发生产为主,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高端医用材料等的园区。此外,苏州市医药重点监测点指在全省定位化工园区及苏州市医药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安全环保风险可控、经济效益突出的原料药等产业链不可或缺环节企业。

该文件明确指出,仅限医药绿色制造产业园区和监测点可新增包含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工序工艺的化学药制造项目,优先鼓励原料药制剂一体化项目。这项新政策是国内首创,提出“参照化工园区和监测点认定管理模式,建设高标准医药绿色制造产业园和医药重点监测点”的发展路径。除了盘活苏州地区部分化工园区,更能够完善医药产业链,破解原料药“落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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